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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财税系统开展“政企联动、共渡时艰、创新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8-07-21 16:29: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各所、分局、稽查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政企联动、共渡时艰、创新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慈党发[2008]63号)精神,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积极营造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的稳定较快发展,决定在全市财税系统开展“政企联动、共渡时艰、创新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业立市”战略,坚持“立足实事、突出实效、落到实处”的原则,充分挖掘和发挥财税部门服务企业稳定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潜力和职能,强化各类服务,帮助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解决企业稳定发展、转型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巩固老财源,培育新财源,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活动目的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载体,是财政收入的主来源。企业的稳定和创新发展,既是支撑经济快速发展、保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基础,又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的关键所在。开展“政企联动、共渡时艰、创新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就是要通过“强化服务、落实政策、清费减负”等具体工作措施,在财税部门和企业之间搭建一个互信合作平台、形成一股携手共进合力、达成一些谋求发展共识、营造一种良好发展氛围,最终达到企业稳定发展、经济平稳增长、财力稳步增加三个共赢目的。
三、活动内容和措施
(一)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扩大政策知晓面。要收集整理各级各类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包括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编印成册,送政策上门;要组织业务骨干不定期地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企业的负责人、财会人员进行宣讲解读,帮助企业进一步理解掌握和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税政科、企财科牵头,各所、分局配合落实)
(二)扎实做好服务对象排摸,切实保障政策落实。要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现代服务企业和规模以下创新型、高成长性的小企业,以及当前面临困难、需要通过帮助摆脱困境的企业进行排摸,切实将现有财税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税政科、企财科、农财科牵头,各所、分局配合落实)
(三)加快政策兑现进度。要按照“早结算、严把关、快兑现”的要求,全力抓好各类财税优惠政策的结算兑现,努力做到手续简便,服务到家,为企业再发展增添后劲。(税政科、企财科牵头,预算、国库科配合落实)
(四)及时下拨上级各类项目资金。对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各类企业项目申报资金,做到到账即拨付,并做好相关配套资金的审批、拨付。(企财科、农财科牵头,预算科、国库科配合落实)
(五)帮助企业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要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帮助企业选出好的项目,向上申报争取资金,扶持企业创新创业。(企财科、农财科牵头,各所、分局配合落实)
(六)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审核认定工作。(税政科牵头,各所、分局配合落实)
(七)加快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切实减轻小微利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小企业持续发展。(税政科牵头,各所、分局配合落实)
(八)要对查账征收企业2007年度财务情况进行调查辅导服务,了解企业运作状况,帮助企业及时纠正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的问题,切实防范税收风险。(税政科牵头,各所、分局配合落实)
(九)加强对企业财务税收知识的辅导,帮助企业建账建制,努力扩大企业查账征收面,提升现代财务管理水平,挖掘管理潜能。(税政科、企财科牵头,会事科、各所、分局配合落实)
(十)组织开展现代企业会计知识培训,加快会计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大会计继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企业财务处理水平,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会事科牵头,各所、分局配合落实)
(十一)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提高企业电子申报、电子缴税比例,切实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征管科、计会科牵头,信息中心、各所、分局配合落实)
(十二)按照上级有关规费减免的精神,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努力减轻企业负担。(预算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落实)
四、方法步骤
“政企联动、共渡时艰、创新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从2008年7月到2008年9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工作启动阶段(2008年7月中旬至7月下旬)
制定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服务内容,召开专题动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局各有关科室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印刷成册。
(二)工作落实阶段(2008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
各有关科室、各基层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计划、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局领导小组要根据提出的措施、落实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加强督查,并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
(三)总结分析阶段(2008年9月中旬至9月下旬)
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分析活动实施的成效和不足。同时要按照财税服务于企业进步、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职能要求,积极运作和建立一系列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工作要求
“政企联动、共渡时艰、创新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在全市财税系统开展“政企联动、共渡时艰、创新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是适应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稳固财源的需要,是对财税干部政治觉悟、创新能力、知识水平、服务意识的锻炼和提升,是践行新时期财税精神的具体行动。为此,财税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所在,要切实将此次活动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效能。
(二)加强领导。成立局“政企联动、共渡时艰、创新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张炳华任组长,施银焕、马志灿、胡国富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人监科、预算科、企财科、农财科、国库科、会事科、税政科、征管科和计会科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主要做好促进企业稳定、创新、转型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宣讲、落实、调研及拟定工作;做好各项服务活动的牵头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汇总上报活动进展、问题解决情况,督促检查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工作落实。各所、分局都要建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切实将有关政策落实到企业,实实在在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强化责任。“政企联动、共渡时艰、创新发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指导、督办检查、宣传报告和日常工作。在整个活动中,局长张炳华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的全面工作,定期对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副局长施银焕、马志灿、胡国富为分管责任人,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各牵头科室要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开展情况,通过财税信息、新闻媒体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四)狠抓落实。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摸清情况,明确重点,制订好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通过深入企业,做到了解企业、认识企业,进而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达到企业强大、经济发展、财政增长的共赢目的。
(五)严明纪律。在服务活动中,全体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勤政廉洁、自警自律。自觉做到“八个不准”,即不准增加企业负担,不准接受企业宴请,不准向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不准借用企业车辆,不准接受企业馈赠,不准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不准扩散企业内部情况,不准搞形式主义,树立财税干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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