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稽查局实地审理案件成效显著
| | 2009-12-17访问次数:信息来源: | 为了更公正、更全面地查处税务违法案件,更有效地监督制约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今年5月份,稽查局推行了税务案件实地审理办法,在送审的案件中挑选一部分案件进行实地审理,重点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收集的证据是否确凿,稽查人员执法的程序是否合法,纳税人陈述、申辩的内容以及案头审理中发现的疑点进行核查审理,以便做出更合法、合理、公平的审理结论。 自实地审理办法实施以来,稽查局先后抽取了8只案件进行了实地审理,通过实地审理,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逻辑不符的案件有7只,发现新的违法线索5条,追缴入库税费6.8万元、滞纳金1.9万元,罚款3.3万元。实地审理案件,改变了以往只对稽查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理的状况,一方面通过和纳税人的接触沟通,当面听取纳税人对违法事实和拟处理意见的陈述、申辩意见,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因稽查人员工作中的失误和疏忽导致的错误,确保了案件的准确性,对提高案件质量和规范执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字号:【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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