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的培养管理
| | 2009-05-08访问次数:信息来源: | 我市将继续在本市生源或具有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聘一批到村、社区工作。将高校毕业生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集中组织上岗培训和年度更新知识培训,采取交流、轮岗、到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挂职、列席镇村重要会议等多种形式,建立机关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与高校毕业生结对帮扶制度,培养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实际工作能力。镇村两级组织根据村级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择优选拔使用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定程序或其它规定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职务,并作为镇(街道)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重点推荐人选。 高校毕业生的月基本薪酬、福利待遇可比照同类村(社区)专职干部标准,其中月基本薪酬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和住房公积金,对具有一定危险性岗位的可办理保额为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字号:【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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