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地税分局:
你分局上报的《关于慈溪市美景物业管理中心等十家物业公司要求减免营业税的请示》(城地税〔2009〕21号)已收悉。为支持物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社区建设,进一步美化慈溪的城市形象,根据宁波市政府有关精神,经我局审核,同意对慈溪市美景物业管理中心等十家物业公司减征2008年度营业税(减征明细详见附件)。
此复
附件:城区物业公司减征营业税明细表
二○○九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营业税 减免 批复
慈溪市地方税务局 2009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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