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 | 2010-01-15访问次数:信息来源: | | 在总结2006-2008年度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度我市进一步增大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力度。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全市51个一级预算单位工资及规范津补贴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进一步扩大列入改革试点范围,增加了水利局、司法局、档案局等10个预算部门全部资金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从而使我市全部财政性资金列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预算单位达到15个;顺利实施了新版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的全面操作运行,协调解决了因我市工资统发模式不同于宁波市局及兄弟县市而造成国库集中支付中授权托收工作问题,顺利地实现了税费、五金、水电费委托托收工作。 字号:【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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