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分局,稽查局:
现将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甬地税二[2009]195号)转发给你们,政策执行时间为房管部门受理住房交易的当日,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营业税 政策 通知
慈溪市地方税务局 2010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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