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慈党办〔2008〕12号)精神,决定对2009年度种植早稻补助对象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0年3月8日至3月15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反映情况,不得使用打击报复手段,反映的情况必须属实。
联系电话: 63976113(市农业局)、63837147(市财政局)
附件:慈溪市2009年度种植早稻补助清单
慈溪市农业局
慈溪市财税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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